固镇县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发布日期:2025-11-11 15:29信息来源:固镇县民政局 浏览量:
| 固镇县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
| 序号 | 政策类型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 |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和标准 | 扶持对象 | 政策依据 | 实施部门 | 备注 |
| 1 | 财政补贴政策 | 一次性建设补贴 |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是指在该公建养老机构民营之前已不具备老人入住条件,须由民营主体投入相应资金改造,使其具备了养老机构正常运营与老人安全入住的条件,并与公建方签定了不低于 5年的租赁协议,方能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每张床位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 2000元(其中对 50张(含)床位以上且与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和护士签订长期劳务或服务协议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 3000元)。对被评为省级智慧示范养老机构(养老社区、组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上浮 30%。 | 社会办养老机构 | 蚌民〔2024〕140号:关于做好 2024年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 |
| 2 | 财政补贴政策 | 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具有本市户籍)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完全)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为 300元、400元和 600元。对被评为省级智慧示范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上浮 10%。 | 社会办养老机构 | 蚌民〔2024〕97 号:关于做好 2024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 |
| 3 | 财政补贴政策 | 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 入职奖补 |
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所辖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中,对新入职养老机构且专职在一线护理岗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申领入职奖补。 入职奖补标准(一)中专学历给予入职奖补 10000元、大专学历给予入职奖补 15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给予入职奖补 25000元;(二)入职奖补分三次发放,入职满 1年、2年、3年,分别发放 30%、30%、40%。期间在养老机构专职从事一线护理岗工作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跨机构享受入职奖补政策,享受补贴年限合计不得超过3年。 |
养老机构 | 蚌民〔2024〕105号:关于印发《蚌埠市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 入职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 需通过申报材料审核 |
| 4 | 财政补贴政策 | 贷款贴息补助 | 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 社会办养老机构 | 蚌民生办〔2022〕7号: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 | 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 |
| 5 | 财政补贴政策 | 税费、水、电、气减免 | 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建立民政、税务部门共享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通报机制,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 养老企业 | 蚌政办秘〔2023〕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民政部门、税务部门、发改部门 | |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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