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固征预〔2025〕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连城镇马铺居委会马铺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固镇县2025年第3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城镇马铺居委会马铺组集体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固镇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于工矿用地,属于为固镇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蚌土开发〔2021〕5号)。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固镇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连城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连城镇马铺居委会马铺组,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固镇县政府门户网站(.guzhen.gov.cn)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连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邱民,联系方式:18900526311。
2025年10月14日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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