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03230030480345/202602-0009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日期: 2026-02-12 11:01
发布机构: 固镇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6-02-12
来源单位: 固镇县教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固镇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  号: 词: 固镇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固镇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2-12 11:01信息来源:固镇县教育局 浏览量:

为迅速、有序、高效处理我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突发事件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我县教育系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校舍资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系统舆论形象、社会公共安全等受到损害、破坏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落实各项应急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强化全县教育系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从源头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3.属地管理,密切协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主动对接县应急、公安、消防、卫健、住建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构建多方联动的应急救援网络,形成快速反应、协同处置的工作格局。

4.科学应对,高效处置依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等级,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制定处置方案,快速开展应急救援、现场管控、善后处置等工作,确保处置过程规范、高效、有序。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苗头倾向性事件、省市领导关注的信息等。

(四)事件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固镇县教育局是固镇县区域内教育系统所属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部门,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教育局成立突发事件总指挥部,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教育局各室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构成见附件。

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1)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确立应急事件级别,启动对应的应急措施。

2)提出应急行动原则,指挥应急队伍进行现场救护。

3)协调公安、消防、卫健、住建、应急、综合执法、社会救援机构等系统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救援。

4)根据应急事件性质对政府和教育进行应急报告。

5)成立现场应急领导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事发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指挥部领导下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人员防护,领导组织开展救护工作;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6)成立伤患救助领导组,分管体卫艺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教育局体卫艺负责人和事发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体卫艺工作人员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学校制定医疗救护方案,协调卫生系统及医疗机构对伤患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7)成立物资保障组,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财务审计股负责人和事发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审计工作人员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部门和学校调集、筹措抢险和救护的物品、物资及救护工具。

8)成立现场治安协调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法规安全负责人和事发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安全工作人员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9)成立事故调查组,教育局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督导室主任和事发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督导室工作人员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工作,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

10)成立信息通联组,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为组长,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和融媒体中心以及相关室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相关信息的整理、报送;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材料的记录、装档、留存;加强与委宣传部、网信办、网监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网络舆情监控,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

 

11)成立善后处理组,教育局团委工作负责人任组长,教育局信访工作人员事发学校(幼儿园)派出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安抚伤患人员家属情绪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

(二)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法规安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其他科室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在指挥部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事件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应急事件的预警和监测,以及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开展安全救护常识的培训;指导学校启动和实施应急事件预案;帮助学校开展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事件伤亡人员的处理与救护。

(三)专家组

固镇县教育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专家组由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消防住建等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专家组结合部门职能及相关知识,对应急救护提供帮助参与制定应急处理的技术方案;对突发校园安全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措施提出建议对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预案演练;对突发事件的终止及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三、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建立日常安全监测体系设立安全监测岗,明确监测人员,对校园消防、餐饮、校舍、交通、集体活动、疫情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

学校每日开展晨午检、缺课追踪,每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开展校园安全全面检查,建立监测台账和隐患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学校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预警

预警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分为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蓝色(Ⅳ级)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预警。

预警发布: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监测信息和县级相关部门预警提示,及时发布校园安全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通过工作群、家长群、校园广播、短信等方式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和家长。

预警处置:发布预警后,各学校立即启动预警响应,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停止大型集体活动,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组织师生开展应急防范演练。

(三)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全县各学校(幼儿园)、教育局各室、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均有义务报告校园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

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必须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属地乡(镇)政府电话报告,30分钟内提交书面初步报告;

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等级,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事件处置过程中,实行每小时续报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提交结案报告。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说明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件性质、类型;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进程报告:说明事件处置进展、新发生的情况、采取的措施、下一步计划。

结案报告:说明事件全貌、处置过程、处置结果、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经验教训。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响应级别与事件等级对应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由总指挥部统一发布启动和终止指令。

1.Ⅳ级(一般)响应由事发学校自主处置,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处置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2.Ⅲ级(较大)响应由县教育局总指挥部牵头处置,协调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县委、县政府视情指导;

3.Ⅱ级(重大)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教育局总指挥部具体组织处置,请求市教育局指导和支援;

4.Ⅰ级(特别重大)响应。在省、市、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教育局总指挥部全力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立即开展先期处置,核心措施包括:

1.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撤离危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

2.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医疗救护,拨打120、110、119等紧急电话求助;

3.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4.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重要痕迹、物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稳定情绪,避免恐慌。

(三)现场处置

总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中心,下达处置指令,各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1.现场管控。现场治安协调组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设置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

2.人员救治。伤患救助领导组协调卫健部门开展医疗救护,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心理疏导组同步开展心理干预;

3.抢险救援。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消防、应急等部门开展抢险救援,消除安全隐患,抢救财产物资;

4.信息报送。信息通联组实时收集处置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做好信息记录和归档;

5.舆情管控。舆情管控组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

6.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统筹调配应急物资、设备、资金,确保现场处置需求。

(四)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次生、衍生隐患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现场秩序恢复正常后,由总指挥部研判并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专项工作组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理阶段。

五、善后处理

(一)善后处置

由善后处理组牵头,联合事发学校和属地政府,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1.妥善安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做好受伤人员后续治疗和护理工作;

2.及时安抚伤亡人员家属情绪,听取家属诉求,依法研究制定善后解决方案;

3.做好征用物资补偿、财产损失统计和赔付工作;

4.清理事故现场,消除事件影响,尽快恢复校园正常环境。

(二)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物资保障组立即协调保险机构,开展救援人员、受灾单位和个人的保险受理、勘查和理赔工作,确保理赔资金及时到位。

(三)调查总结

1.事故调查组牵头,联合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清事件原因、性质、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形成调查报告;

2.总指挥部组织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和蚌埠市教育局;

3.各学校结合事件处置情况,完善本校应急预案,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四)教学恢复

教学恢复组牵头,指导事发学校制定教学恢复方案,通过调配师资、整合教室、线上教学等方式,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事件影响无法正常上课的学生,开展个性化辅导和补课,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固镇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网络系统,整合局机关、各学校办公系统、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医疗机构、专家资源等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流程,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指挥技术保障

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完善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有线通信、移动通信、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等通讯手段,确保应急指挥指令传递畅通;各学校配备必要的应急通讯设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不中断。

(三)物资装备保障

1.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储备、按需调配”的原则,储备消防器材、医疗救护用品、防汛抗旱物资、应急照明设备、通讯设备、食品饮用水等应急物资,定期检查、更新,确保物资完好可用;

2.各学校按标准配备校园监控、一键报警、消防设施、应急通道等技防、物防设施,定期开展维护和检测。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县教育局组建县级教育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由局机关工作人员、各学校骨干教师、校医、保安等组成,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救援能力

2.各学校组建本校应急救援队,配备兼职安全员、应急联络员,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快速响应、开展自救。

(五)交通运输保障

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县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优先安排、调度应急交通工具,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

(六)医疗卫生保障

伤患救助领导组与县卫健委、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医疗救护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医疗救护人员和设备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治。

(七)治安保障

现场治安协调组与县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建立治安保障联动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协调公安部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开展治安管制、秩序维护,防止人为破坏和次生事件发生。

(八)资金保障

县教育局财务审计股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突发事件发生后,总指挥部统筹调配应急资金,优先保障现场救援、人员救治、物资采购等工作需要;事故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无力承担的,由县教育局协调解决。

(九)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根据校园实际,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如操场、体育馆、多功能教室等),配备应急供水、供电、照明、厕所等基本设施,明确标识和疏散路线,确保紧急情况下能为师生提供临时生活场所。

(十)技术保障

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现场救援等工作;县教育局与县级相关部门建立技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气象、水文、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和专业处置技术。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局体卫艺教育股,组织各学校开展应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踩踏、公共卫生、防震减灾等安全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手抄报、应急演练等形式,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培训演练

1.培训:县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覆盖局机关工作人员、各学校校长(园长)、安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各学校每月开展一次教职工应急培训,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安全知识培训。

2.演练:县教育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县级综合性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演练;各学校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开展消防、防踩踏、防溺水、疫情防控等专项演练,确保演练常态化、规范化,提升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三)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成立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组,由局督导室、法规安全牵头,定期对各学校应急预案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考核问责

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对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当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造成损失扩大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固镇县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预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响应措施

固镇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响应措施,参照《蚌埠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县教育局根据县域实际,明确各突发事件的牵头室和处置流程(详见附件)。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固镇县教育系统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固镇县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