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食品安全监测预警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
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发改、教体、公安、宣传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舆情监测等工作,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信息,必要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应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蔓延扩大。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县食安办根据抽检监测信息、风险评估结果、监督管理信息等,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信息建议层级,并通报相关部门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实行严格审签制度,蓝色预警信息由县食药安委主任签发,同时报市政府和市食安办,黄色预警信息由市食药安委主任签发,橙色预警信息由省食药安委副主任签发,红色预警信息由省食药安委主任签发。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发布单位、预警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发布时间等内容。根据风险危害及蔓延情况,可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3.2.3 预警行动
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委、县政府、食安办或相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热点敏感食品安全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预估事故发生概率、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经分析评估与调查核实,符合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响应标准的,按本预案处置。
(2)防范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蔓延扩大。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加强对食品安全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告知公众停止食用或使用不安全食品。
(3)应急准备。通知医疗、疾控、检验检疫等应急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舆论引导。加强相关舆情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澄清谣言传言。
3.2.4 预警调整和解除
按照“谁发布,谁调整、谁解除”的原则,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和预警行动成效等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当研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及时解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