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851X/202011-00062 信息分类: 公民,其他,DOC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9-25 16:57
发布机构: 固镇县王庄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14
来源单位: 固镇县民政局 性: 有效
名  称: 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文  号: 词: 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9-25 16:57信息来源:固镇县民政局 浏览量:

    【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

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县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家庭分类:一类791元,二类540元,三类400元,四类325元;分类施保:A类238元,B类159元。农村低保标准按家庭分类:一类528元,二类380元,三类310元;分类施保:A类227元,B类151元。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支及财产情况声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但是未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主动告知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相关政策。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3.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或确认通知书,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长期末端公示。将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县级民政部门网站上进行长期公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办理地点】

王庄镇民政所

【联系方式】

0552-6666040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