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整合各类创业资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蚌埠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2021—2025年,开展创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20个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发放电子创业券3000万元以上,新增注册企业2万户以上。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市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更加明显。
三、打造八大工程
(一)打造创业领航工程。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网络创业和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分别给予10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能力。升级“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面向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创业问诊、观摩实训等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创业培训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探索建立师资年报告制度。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开展创业辅导师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优化创业导师团队,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培训讲师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在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中认定一批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每年开展创业培训0.4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
(二)打造创业筑巢工程。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推进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合理布局专业孵化载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打造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鼓励驻蚌高校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积极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平台的,按规定进行奖补。加强青年创业园绩效管理,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青年群体创办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按规定给予每个园区一定额度资金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孵化基地,给予孵化基地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团市委等)
(三)打造融资畅通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科创能力强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推进银行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申请、审批等办理流程,探索一站式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在全市进行“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试点,全面推广“整贷直发”模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每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团市委等)
(四)打造青年创业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鼓励创建命名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深入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每年支持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团市委等)
(五)打造高端人才创业工程。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或由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设置创新型岗位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其中,离岗创办企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完善博士后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按规定落实建站补助、生活补贴、科研资助等政策措施。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蚌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200万元资助,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每年服务50名左右高端人才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六)打造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经济,以品牌创建为动力和抓手,打造一批省市级特色旅游名镇、名村、休闲旅游示范点,扎实推进乡村旅游业态培育、提档升级,赋能乡村振兴。到2025年,创建5条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6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12个省级特色旅游名村,15个省级休闲示范点。实施“双千万”工程,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返乡创业人员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按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由县区政府给予一定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政府给予一定厂房补助。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鼓励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每个园区120万元补助。支持固镇县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争取更多省、国家级政策,积极推动怀远、五河县申报省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支持县域返乡入乡企业家加入全省返乡入乡企业联盟,促进返乡入乡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合作交流。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年遴选一批市、县(区)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对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推荐为劳模候选人或给予一定政治荣誉。每年支持1000名以上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等,各县区政府)
(七)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工程。引导、支持退役军人投身创业创新,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举办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全方位提升退役军人创业素质和综合经营管理能力。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金融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退役军人创业服务点。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并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完善信息采集、数据核实、台账管理等制度机制,实时掌握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状况,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精准服务。每年支持50名左右退役军人创业。(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区政府)
(八)打造皖厨创业工程。实施“六个一批”举措,促进皖厨师傅就业创业。实施皖厨培育工程,开展蚌埠名小吃制作专项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皖厨名师。依托乡村旅游资源,深挖一批传统乡村美食,与民俗文化、农业观光休闲等相结合,培育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打造一批乡村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鼓励各地打造一批符合当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对带动就业效果好的给予资金补助。扶持一批皖厨创业街区,按照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完善一批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创办农家乐等餐饮小微企业的创业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结合“2+N”就业招聘活动,举办个性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搭建皖厨企业用工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各县区政府)
四、升级两大平台
(九)升级创业服务云平台。集聚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优质创业服务资源,拓展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优化创业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蚌埠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发放制度,拓展创业服务项目,重点满足本地创业者个性化创业服务需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云平台进行监管,强化云平台绩效管理,推动云平台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率先在云平台搭建线上联盟平台,加强创业服务资源对接共享,培育构建区域综合性创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十)升级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定期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打造蚌埠创业赛事品牌。组织开展“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蚌埠选拔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蚌埠地方赛、农村创新创业大赛、蚌埠市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等系列大赛,不断提高赛事水平。积极参加“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和全省工业设计大赛、“互联网+”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奖补和投融资方面支持。组织开展行业沙龙、项目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培训、融资对接等赛事配套活动,支持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专业服务,促成参赛项目成果转化。通过竞赛遴选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等)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作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内容,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调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谋划,细化政策措施,抓好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二)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制定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并实行开办数据一次采集、材料一套申报、身份一次认证、所选事项一次办结、办理结果一次免费邮寄的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人才,在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审、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妥善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形态就业。统筹安排好各类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加大政府创业扶持资金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十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运用各种媒介和平台,宣传解读“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政策措施,提高创业政策措施知晓度。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月”专项行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重点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先进人物、优秀创业服务人员,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激发各类群体创业热情,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助力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