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杨庙镇中小学学校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县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教育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
一、内控稽核内容
1、内部控制稽核工作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2、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3、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4、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学校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5、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现金的情形。
6、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7、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8、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内控稽核形式
1、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实施之前对其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对某项业务开展之前的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等。主要任务是督促学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事前准备和决策工作。
事中监督,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对其所进行的监督。主要任务是督促单位正确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收支按照预算进行安排,促进单位依法组织收入,节约各项开支,确保资产和资金的安全及节约、有效的使用。
事后监督,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发生以后对其结果所进行的监督。主要任务是检查、审核单位的决算情况,各项业务活动完成后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等。主要作用是通过对财务活动结果的监督,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是指对单位财务活动所实施的不可缺少的常规性的监督。比如,平时对各种物资、设备的保管、领发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等。日常监督是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进行随时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单位正确执行预算及各项财务制度。
专项监督,是指对单位的某一项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对事业收入管理情况的监督,对单位修缮、修购经费的监督等。专项监督的内容视财务管理的需要或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而定,具有内容单一,针对性强的特点。主要作用是通过等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深入的检查,便于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各有侧重,各具优势,发挥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必须结合使用。
三、内控稽核目标
合理保障各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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