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本)

发布时间:2025-03-18 15:36 来源: 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实施机构

1

代收水资源费

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不向用户收取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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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代收污水处理费

固发改〔2016〕34号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固镇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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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户接水服务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十五条: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已建居民住宅遵循自愿原则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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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户更名办理

1.单位办理:单位用户需过户时,应向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所出具介绍信,提交写明过户原因的书面申请,并结清应缴水费。经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核准,用户填写“用户更改户名表(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居民办理:居民个人向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并结清应缴水费。经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核准,用户填写“用户更改户名表(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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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拆表销户办理

若用户不需继续用水时,应书面向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所提交拆表销户申请,并结清水费,即可拆表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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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算水表校验

1.用户需要校验水表,到供水营业服务所提出申请并填写校表申请单。我公司维修人员拆表并联系用户共同前往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表校验计量授权机构校验水表(根据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必须双方送达)。

1)校表只接受普通用户15-20cm小口径水表

2)校验水表需用户在校表室现场缴纳校验费5元(如校验结果为水表有问题,是我方责任,校验费由我方承担)

2.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验(带有公章的水表校验证明),水表误差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供水单位应当负责更换水表,支付检验费,并退还多收取的水费;水表误差率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检验费由用户承担。

3.退还多收取的水费标准:固镇中环水务将按照用户提出校验水表时前半年内的用水量做为标准,对照水表校验证明给予扣除相应水量。

4.用户也可以自己到附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验水表。(必须先到固镇中环水务营业所办理拆除水表手续并给水表打上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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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水质检测结果公布

1.《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城镇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和省有关规定,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定期向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20〕1132号,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水质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水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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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停止供水、降压供水通知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用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经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供水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区域内公告;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单位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在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区域内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影响消防灭火的,应当同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连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当向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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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水价信息公布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城镇供水服务标准,设置经营、维修服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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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维修网点便民服务信息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城镇供水服务标准,设置经营、维修服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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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120111 24小时服务专线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服务专线,受理用户的查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用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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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供水设施及管网抢修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镇供水设施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供水设施,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供水单位查明建设范围内的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情况;影响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商定安全保护措施,并负责实施。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由供水单位组织抢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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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抄表收费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供水单位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城镇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并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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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水费催缴服务

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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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用户人口变更

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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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水表出户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已建居民住宅遵循自愿原则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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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用水性质变更办理

用户提出申请原因,抄表员现场核查后,经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所所长签字同意后,即可变更用水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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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用水量、水费交纳情况、用水性质、抄表收费时间相关查询

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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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十七条: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移交供水单位管理和维护。已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移交,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国家和省二次供水标准、规范的,需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二次供水设施,按照自愿原则,可以移交给供水单位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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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二次供水设施消毒及水质检测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季度至少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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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城市市政、园林、环卫、消防用水办理

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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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发布

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企业门户网站”上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20〕1132号文件规定发布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水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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