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示范幼儿园“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经园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三公经费”问题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费:实行事前备案制。我单位确实需要公务接待时,要事前通过来人、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接待事由、人数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核备案单”,按照规定标准、要求予以接待。报账时要做到“一事一结”、“一餐一结”,“六单合一”,当月结清。“六单”是指:公务接待审核备案单、公务接待申请单、发票、公函、菜单、公务卡消费凭条。上级部门及周边友好地市学校来人指导联系工作的,提倡吃工作餐。如确需宴请可在迎来、送往时各招待一餐,就餐标准为每人每餐50元(含陪餐人员)。酒水、香烟费用不超过餐费的三分之一(一般不用饭店酒水、香烟)。其余时间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中、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早餐每人每餐不超过10元,工作餐一律不安排酒水。接待和工作餐,必须按实际人数。
公务招待一律定点安排,凡定点之外的同城餐饮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本着对口接待的原则,由对口处室及分管领导和必要的工作人员陪餐。不得随意扩大陪餐范围。
二、差旅费支出:国内差旅费支出标准按照县财政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其中,需到外省考察、学习培训,需事前申请,经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财政监督局审核备案,拟外出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差结束报账时,需提供批准手续,以及考察、学习、培训成果报告,经审核备案后做账支出。
三、租车费管理:1.有文件或通知的,发票后要附文件或通知。2.单位自行公务活动需要租车的,发票后要附事由、乘坐人、每次租车时间、区间里程、单趟价格、车牌等清单。3.租车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要进行市场询价,制作询价记录附后,实行一事一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