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示范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做好职称改革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园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社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幼儿园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由职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集团各园班子成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徐静
副组长: 欧嘉雪
成 员:陈婕、何艳、宋晓平、王莉娜、
魏文翠、丁瑞侠、徐诗琪、张玉、张轶芹
(备注:当领导小组参会人数为单数有决议时,组长不参与投票。)
二、评聘条件与赋分(采用增减分办法)
第一部分:师德素养(减分办法)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参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无违反职业道德、无乱收费、无乱摊派、无有偿家教、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严重后果等现象,否则不与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三年不得参评。
第二部分: 学历及经历条件(加分办法)
1.职龄赋分:职龄每满一年得10分。
2.教龄赋分:教龄每满一年得20分。
3.学历赋分:研究生学历20分,本科学历10分。
第三部分:能力条件
1.出勤:查看任现职以来出勤。每年度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含15天),超过者扣10分。(经幼儿园同意外出培训学习和其他法定假除外)
2.工作量:在与其他教师同等工作量的基础上,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加3分,班组长加2分,班主任加1分。
3.提交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对担任2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原始教学设计需同时提供,须明确一门为主要申报学科),并从中自选2—3篇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10分)
4.提供近3年经幼儿园教务部门验实的原始听课记录。(10分)
5.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工作。(10分) 如获得优秀班主任可加分,其中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不同年度可累加。
6.参评高级职称的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到农村支教或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10分)。
7.撰写1篇具有自己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0分)。
(备注:根据上级要求,以上项目所递交的计划、经验总结、论文等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者五年内不能评定上一级职称。)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成绩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2.任班主任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不同年度可累加)
3.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游戏活动、环境创设、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评比中获奖。
级别 |
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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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一等奖6分 |
二等奖5分 |
三等奖4分 |
优秀奖2分 |
同一主题活动只取最高奖项,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特等奖,如奖项只设优胜、优秀等次时,优胜者按一等奖计算,优秀者按三等奖计算 |
省级 |
一等奖5分 |
二等奖4分 |
三等奖3分 |
优秀奖1.5分 |
|
市级 |
一等奖4分 |
二等奖3分 |
三等奖2分 |
优秀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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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一等奖3分 |
二等奖2分 |
三等奖1分 |
优秀奖0.5分 |
4.课题:任现职以来主持或者参加课题研究者可加分,其中主持课题的,国家级课题20分(参加10分),主持省级课题10分(参加5分)。主持课题市级课题8分(参加4分),主持县级课题6分(参加3分),主持园级课题4分(参加2分)。
5.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级别 |
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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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一等奖6分 |
二等奖5分 |
三等奖4分 |
优秀奖2分 |
同一主题活动只取最高奖项,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特等奖,如奖项只设优胜、优秀等次时,优胜者按一等奖计算,优秀者按三等奖计算 |
省级 |
一等奖5分 |
二等奖4分 |
三等奖3分 |
优秀奖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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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一等奖4分 |
二等奖3分 |
三等奖2分 |
优秀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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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一等奖3分 |
二等奖2分 |
三等奖1分 |
优秀奖0.5分 |
第五部分:教科研
1.论文:发表在CN刊号杂志的加5分,发表在市级杂志的加3分,发表在县级刊物上的加1分,同一论文取最高等次,不同论文可累加。
2.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奖可加分。
级别 |
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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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一等奖6分 |
二等奖5分 |
三等奖4分 |
优秀奖2分 |
同一主题活动只取最高奖项,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特等奖,如奖项只设优胜、优秀等次时,优胜者按一等奖计算,优秀者按三等奖计算 |
省级 |
一等奖5分 |
二等奖4分 |
三等奖3分 |
优秀奖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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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一等奖4分 |
二等奖3分 |
三等奖2分 |
优秀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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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一等奖3分 |
二等奖2分 |
三等奖1分 |
优秀奖0.5分 |
三、评聘办法:
1.个人申请:在已核定的各级别空余岗位数额内,公布拟竞聘岗位数量、竞聘方案,由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2.组织考核:幼儿园成立竞聘委员会(从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中抽选至少七位以上), 根据本方案从竞聘者师德素养、经历、能力、工作业绩、教育科研等方面集体考核打分,拟定初录人选。如有相同分数,提交全体教师投票决定。
3.公示结果:将初录结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其他竞聘者可以核对评分结果)
4.上报审批:幼儿园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体局审批。
四 、附则
1.凡参加晋升、聘任的有关人员,不参与评审打分。
2.未尽事宜参照《安徽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3.本职称工作方案从2019年9月起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合适的地方,将提交职称领导小组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