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实验小学优秀学生评比奖励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25-09-02 07:34 来源: 固镇县实验小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评选背景

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基本目标,激励学生在自己的某一方面首先取得成功后,能向着“更全、更优”五育并举的方向发展,制订本办法,以求为学生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成功的动因,增强自信,在体验成功的欢乐中勃发奋发向上的雄心,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二、评比方法

(一)五好学生

1.学生自我申报。

2.班级进行民主测评。

3.各学科老师、班主任认定。

4.班主任上报学校,最终由学校审核小组认定。

5.“五好学生”由学校校长室授予,每学期评选人数上限为班级学生数的10%

(二)单项先进单项先进由班级自行评比,发奖,合计总数不超20%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自行评比,发奖,每班限2人。

三、评价标准

◆“五好”学生

(一)“德”

1.必备条件:

(1)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与人交往,常用敬语,真诚热情;公共场合,仪态大方,轻声礼让;进出家门,长辈先行,主动问候;安静用餐,细嚼慢咽,节约粮食;外出游玩,尊重习俗,保护环境。

(2)本学期 《素质发展报告单》中“综合素质等第”总评为“A”。

2.     具有下列行为,可优先推荐:

(1)积极参加学校各类训练、比赛,为校争光的优先推荐。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文明志愿服务等,主动帮助他人或主动关心、资助困难学生。

3.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一次,取消“品德”合格,不予以推荐评比“五好”学生:(1)对父母、爷爷奶奶、老师表现大不敬的。(2)在公共场合高声喧哗,无视礼仪,造成恶劣影响。(3)因自己主观上的原因而使学校、班级的荣誉受到较大损害的。(4)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5)不愿意为集体做贡献,没经学校或班主任同意,主动退出班级和学校集体组织、校(班)队的学生。
 
(二)“智”

1.     必备条件:

《素质发展报告单》语、数、英、科(一二年级为语、数、科)学科期末“总评成绩”全优,其余各科成绩均在优秀以上,学习习惯良好。

(三)“体”

1.     必备条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优秀等级以上的。(2)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期末评价良好以上。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1)积极参加校队,在各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2)积极带领同学参加体育锻炼的。
 
(四)“美”

1.     必备条件:热爱艺术,认真上好每一节音乐、美术课。音乐、美术考核成绩总评优秀等级以上。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1)在音乐、美术课堂上有突出表现的。(2)作品在班级以上展出或表演,获得师生好评的。(3)被选拔参加班级以上组织的活动的。(4)积极参加校拓展课程活动,成绩优秀的。(5)相关作品被校级以上展出或刊登的。
 
(五)“劳”

1.     必备条件: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班主任认定优秀以上;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1)每次认真参加班级“综合实践”活动。(2)在红领巾志愿者假日小队活动和校外(社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3)在实践活动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班级或学校采纳的。
   
其他“单项”

先进行为之星:奖励给日常行为规范(如爱护公物)特别突出的学生。

学习之星:奖励给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

科技之星:奖励给科技、环保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礼仪之星:奖励给文明礼仪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友善之星:奖励给团结友爱、乐意助人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爱心之星:奖励给在学校、社会志愿服务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希望之星:奖励给学习、品德等各方面进步特别明显的学生。

诚信之星:奖励给诚实、守信的优秀学生。

阅读之星:奖励给热爱阅读的优秀学生。(单项奖名称各班级也可自行设置,但总量不能突破班级人数20 %。)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     乐于为集体服务,能积极主动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2.     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     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能妥善地处理班级常规问题。

4.     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示范性,是队员们学习的榜样。

四、奖励办法

1.获得“五好学生”和单项先进称号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学校发给证书。

2.奖励由学校德育处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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