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大起底”再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大起底”再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全面清查、有错必纠、依法规范。
二、清查对象
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12个村(居) 三、主要内容
(一)集体资金。单位和个人挤占、拖欠、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是否全面清查出来,是否存在遗漏问题。
(二)集体资产。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低价或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问题是否全面清查出来,是否存在遗漏问题。
(三)集体资源。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低价或无偿占有村集体土地、水面和已故五保户承包耕地问题是否全面清查出来,是否存在遗漏问题。
截至2022年6月底,未上报“三资”专项清查问题的村(居)要重点自查。
(四)台账资料。核查《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登记表》《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汇总表》(见附件)统计登记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是否规范;不良资产和债务核销处置程序、手续是否严格;相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
四、方法步骤
(一)村(居)全面自查。由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对照清查内容,逐项核查,填写《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登记表》(一式四份),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一肩挑的就一人签字)共同签字上报乡镇,乡镇汇总后分别报县区和市各一份备查(纸质版)。(8月15日前上报)
(二)镇全面检查。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所有村(居)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步填写《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大起底”再排查验收表》。逐村汇总填报《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汇总表》,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上报县区。(8月20日前上报)
五、问题处置原则
(一)资金方面。对各村和单位拖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金,要查明原因,记账管理,明确还款计划和时间,一时难以还款的,各村要按照本地同期资金投资收益支付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和企业拖欠村集体资金的,要组织追缴,当事人不偿还的,要依法追偿;国家政策已明确不予收缴的“三提五统”、农业税和社会抚养费尾欠,不再征收,并通过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二)资产方面。对报废或毁损的存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核减;对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或无偿、低价占有村集体资产,显失公平公正的,依法收回,并根据制度规定公开发包。
(三)资源方面。对农户违规占有集体土地,并取得承包经营权证的,各县区要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注销,重新颁证;对其他无偿、低价占有村集体资源的,依法收回,并根据制度规定公开发包。对已故五保户承包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类处置,其中,对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土地,依法收回;对二轮承包期间内,五保户户口和承包地单独一户,近亲属只是临终关怀和办理送殡的,依法收回;对二轮承包期间内,五保户户口、承包地和其近亲属都在一起的,其承包地不再收回;对收回的已故五保户承包地公开发包时,给予其临终关怀和办理送殡的近亲属优先。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三资清查大起底领导小组及三资清查指导组。各村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带头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以问责倒逼尽责。
(二)务求实效抓落实。镇村检查组要深入一线,深入农户,力戒形式主义,查清、查细、查实,确保“大起底”再排查扎实有效,切实把家底摸清,不留死角。
(三)严肃纪律抓落实。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大起底”再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清查不认真不彻底、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追责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四)强化考核抓落实。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镇村年度乡村振兴、党风廉政考核,确保问题全部查出来、改彻底、改到位,防止反弹回潮,确保管理规范严格。
附件: 1.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连城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大起底”再排查验收表;
3.连城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登记表;
4.连城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汇总表。
2022年8月11日
连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力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李 静 党委副书记、镇长
沙 林 镇人大主席
成 员: 张 明 党委副书记
崔淮魁 党委副书记
刘 畅 纪委书记
曹 辉 政法委员
黄守娥 统战委员
徐治淮 组织委员
徐冬冬 宣传委员
佘春虎 武装部长
单永侠 副镇长
严广道 副镇长
费连惯 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12个指导组(附表)、1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陈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业务指导员韩付云、闻福星、强化军为业务指导员。
附件二:
连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班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研究、决定、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重大事项。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指示;
2.分析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并督促实施;
3.贯彻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项;
4.协调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工作重要事项;
5.听取各村和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及有关会务工作。
二、专班工作制度
(一)业务指导专班。主要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政策、措施、方案的制定,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村委会财务管理系统,指导村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委托代理、“政经分离账务分设”、不良资产和债务核销处置、定期清查、收益分配、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10项制度,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检查并通报调度,将通报结果报送县有关部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镇年度乡村振兴考核。
(二)督导督查专班。对村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签字交办,限期整改。将各村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报送县相关部门,进一步切实压实 村两级委的主体责任,健全管理队伍,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基础保障。
(三)执纪问责专班。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专项清查工作不认真、问题整改不扎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专项清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镇年度党风廉政考核,确保清查出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防止反弹回潮。
附件三:
连城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
“大起底”再排查验收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标准 |
是/否 |
备注 |
资金 清查 情况 |
《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登记表(资金)》《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汇总表(资金)》登记详实准确,不存在遗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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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清查 情况 |
《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登记表(资产)》《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汇总表(资产)》登记详实准确,不存在遗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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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清查 情况 |
《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登记表(资源)》《蚌埠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行动清查核实汇总表(资源)》登记详实准确,不存在遗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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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 资料 情况 |
村核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规范;不良资产和债务核销处置程序、手续严格规范;相关台账资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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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检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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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人员 签字 |
组长: 成员: |
说明:此表县区、乡镇检查人员使用,乡镇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