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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交警部门 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3-08-18 10:34   作者:城市管理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城市管理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势头,8月7日开始,固镇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协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合理配置力量。执法大队精心制定行动方案,每天组织执法队员,在早晚高峰期前往城区各主要路口,全力配合交警部门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向电动车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后遮挡视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培养广大群众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突出查处重点。执法人员在县城区浍河路、谷阳路的及迎宾大道等7处车流量密集的主要路口设点,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三(四)轮车闯禁区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引导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加大查处力度。执法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双峰岗时段重要交通节点铺开,采取宣传劝导和现场查纠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电动三(四)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执法人员累计参与整治行动10天,现场共拆除安装遮阳伞950余顶,处罚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行为1000人次,查扣闯禁区的电动三(四)轮车10辆,通过强力整治,我县城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此项行动的整治力度,全力配合交警部门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区道路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