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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6-01-06 15:16   作者:统计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统计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固镇县统计局

固镇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济普查的通知》(固政秘〔202322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固镇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78个;产业活动单位8215个。

 

1-1 单位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278

100

  企业法人

5797

79.65

  机关、事业法人

183

2.51

  社会团体

77

1.06

其他法人

1221

16.78

二、产业活动单位

8215

100

第二产业

1729

21.05

第三产业

6486

78.95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批发零售业2081个,占28.59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84个,占12.146%;制造业837,占11.5%(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278

100

农、林、牧、渔业*

734

10.09

采矿业

-

-

制造业

837

11.5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

0.52

建筑业

694

9.54

批发和零售业

2081

28.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8

3.82

住宿和餐饮业

101

1.3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0

1.79

金融业

7

0.10

房地产业

226

3.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84

12.1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3

3.4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

0.6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4

1.98

教育

163

2.24

卫生和社会工作

57

0.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9

2.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8

6.29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104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0715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41608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59432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5089人,占24.83%;建筑业15546人,占15.39%批发和零售业14121,占13.98%(详见表2)。

 

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01040

40715

农、林、牧、渔业*

2840

792

采矿业

-

-

制造业

25089

113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73

269

建筑业

15546

2873

批发和零售业

14121

59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03

773

住宿和餐饮业

 1695

12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08

754

金融业

403

168

房地产业

2988

137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555

44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85

67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98

17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68

751

教育

7445

4484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48

20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95

48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80

2183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按单位所在地汇总统计。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2.3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4.4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7.87亿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24.4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80.86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43.63亿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实现营业收入528.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66.92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61.91亿元(详见表3)。

 

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42.32

624.49

528.83

农、林、牧、渔业*

5.02

0.39

7.41

采矿业

-

-

-

制造业

329.45

218.37

198.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81

33.28

11.38

建筑业

41.19

29.21

57.26

批发和零售业

46.67

19.58

116.9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6

3.22

13.96

住宿和餐饮业

2.33

0.81

3.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7

0.69

6.28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277.20

161.78

39.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9.33

129.38

50.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93

7.26

8.9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2

0.81

1.7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4

0.25

4.13

教育

10.24

3.57

3.97

卫生和社会工作

9.50

3.59

2.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2

0.36

3.3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0.04

11.94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75个;从业人员26062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29个,占94.74%;港澳台投资企业16个,占1.83%;外商投资企业6个,占0.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3980人,占92.01%;港澳台投资企业1331人,占5.11%;外商投资企业636人,占2.44%(详见表4-1)。

 

4-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75

26062

内资企业

829

23980

港澳台投资企业

16

1331

外商投资企业

6

636

其他统计类别

24

11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83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8个,分别占95.66%4.3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2%9.83%9.7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25089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73人,分别占96.27%3.7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99%13.25%7.75%(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75

26062

采矿业

-

-

制造业

837

25089

农副食品加工业

85

4689

食品制造业

17

39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9

189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15

363

纺织服装、服饰业

98

345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

46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8

748

家具制造业

33

631

造纸和纸制品业

15

51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8

64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7

92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

7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5

2019

医药制造业

9

1238

化学纤维制造业

13

73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7

121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6

193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8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210

金属制品业

69

133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7

549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

501

汽车制造业

12

30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7

26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8

86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

211

仪器仪表制造业

6

140

其他制造业

2

1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3

25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6

1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

97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2

68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6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

218

注:表中从业人员数包含安徽省电力公司蚌埠供电公司数据。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3.26亿元;负债合计251.65亿元。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66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73.26

251.65

209.66

采矿业

-

-

-

制造业

329.45

218.37

198.28

农副食品加工业

39.91

25.90

70.95

食品制造业

19.12

19.37

10.2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91

0.32

0.39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1.68

1.07

1.14

纺织服装、服饰业

2.95

1.10

6.6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34

0.04

0.8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68

0.76

2.74

家具制造业

1.25

0.71

1.39

造纸和纸制品业

2.80

3.57

4.6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67

2.97

4.0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58

1.00

2.3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24

0.14

0.4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10

15.12

19.87

医药制造业

101.54

60.86

12.21

化学纤维制造业

72.20

54.33

7.4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81

3.61

5.5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71

8.14

15.4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4

0.18

0.4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1

0.58

0.40

金属制品业

5.05

3.36

5.2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7

0.88

2.2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24

1.02

1.61

汽车制造业

2.41

1.72

1.6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12

1.21

0.7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61

7.58

17.5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30

2.21

0.58

仪器仪表制造业

0.49

0.06

0.32

其他制造业

0.02

0.00

0.0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88

0.56

0.7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5

0.01

0.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81

33.28

11.3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3.72

28.11

8.6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55

1.71

1.6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4

3.46

1.06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按注册地统计)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96个;从业人员17256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96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7256人,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3.6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3.65%,建筑安装业占10.6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2.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2.4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98%,建筑安装业占3.9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4.6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96

17256

房屋建筑业

234

12496

土木工程建筑业

95

1551

建筑安装业

74

68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93

2522

注:表中单位数和从业人数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19亿元;负债合计29.21亿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26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1.19

29.21

57.26

房屋建筑业

29.32

22.62

35.97

土木工程建筑业

8.12

5.88

7.3

建筑安装业

0.80

0.37

2.6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95

0.35

11.34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081个,从业人员1412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5.26%,零售业占34.7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5.41%,零售业占34.59%(详见表6-1)。

 

6-1 按行业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81

14121

批发业

1358

9236

零售业

723

488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67亿元,负债合计19.58亿元。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6.97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6.67

19.58

116.97

批发业

38.84

17.69

90.72

零售业

7.82

1.89

26.25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278个,从业人员2762人(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8

2762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202

1788

水上运输业

15

49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

9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1

289

邮政业

9

1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详见表7-2)。 

7-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8

2762

内资企业

274

274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类别

4

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6亿元;负债合计3.22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6亿元(详见表7-3)。

 

7-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26

3.22

13.96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4.09

1.66

10.98

水上运输业

1.81

1.20

1.0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9

0.01

0.5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19

0.35

1.01

邮政业

0.08

- 

0.43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01个,从业人员169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1.78%,餐饮业占78.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4.75%,餐饮业占85.25%(详见表8-1)。

 

8-1 按行业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1

1695

住宿业

22

250

餐饮业

79

14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亿元,负债合计0.81亿元。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3

0.81

3.28

住宿业

0.67

0.06

0.43

餐饮业

1.66

0.75

2.85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9个,从业人员1604人(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9

160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

4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3

27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

12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亿元;负债合计0.69亿元。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7

0.69

6.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9

- 

0.1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26

0.08

1.7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3

0.61

4.31

十、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6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8个;物业管理企业8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5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91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11人;物业管理企业102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37人(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6

2991

 房地产开发经营

58

1311

 物业管理

87

1020

 房地产中介服务

65

537

房地产租赁经营(含其他房地产)

16

12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10-2)。

 

10-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6

3011

内资企业

226

3011

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77.21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1.9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80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4亿元,其中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0.41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1.78亿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39亿元。

 

10-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7.21

161.78

39.39

 房地产开发经营

271.96

161.44

31.62

 物业管理

0.80

0.08

3.80

 房地产中介服务

4.04

0.04

3.23

 房地产租赁经营

0.41

0.22

0.69

 其他房地产业

0.00

0.00

0.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82个,从业人员11420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4%,商务服务业占86.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5%,商务服务业占88.5%(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2

11420

租赁业

188

1312

商务服务业

694

1010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详见表11-2)。

11-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2

11420

内资企业

870

1134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12

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9.33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56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9.37亿元。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38亿元(详见表11-3)。

 

1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9.33

129.37

50.38

租赁业

3.77

0.21

5.87

商务服务业

215.56

129.17

44.5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53个,从业人员208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4个,从业人员2013人(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4

2013

研究和试验发展

19

139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0

138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5

4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68亿元;负债合计7.24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8.92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68

7.24

8.92

研究和试验发展

0.36

0.17

0.96

专业技术服务业

1.69

0.56

5.1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64

6.51

2.8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59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从业人员8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3亿元;负债合计0.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亿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1452人(详见表14-1)。

1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2

1452

居民服务业

62

51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6

328

其他服务业

34

60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亿元负债合计0.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详见表14-2)。

1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9

0.23

4.13

居民服务业

0.43

0.04

1.6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36

0.05

1.50

其他服务业

0.40

0.14

0.95

 

十五、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63个,从业人员744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0个;从业人员625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4亿元;负债合计0.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8亿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314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7个,从业人员212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亿元;负债合计0.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9亿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49个,从业人员99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90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8亿元;负债合计0.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亿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58个;从业人员568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2.2亿元。

十九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2[3],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8%。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3,占5.8%;新材料产业10,占19.2%;生物产业22,占42.3%;新能源产业5,占9.6%;绿色环保产业7,占13.5%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2]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下同。

[3]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县(区)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县(区)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5]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6]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7]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