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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发布日期:2022-09-09 09:26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内 容:

城乡居民患有多种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 复:

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政策如下:城乡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常见慢性病待遇,年度起付线30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55%。单一病种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

    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患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按选定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