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向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由居(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县残疾人联合会。
3.县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准予认定或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反馈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