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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逃逸能否算工伤

发布日期:2024-02-01 08:24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内 容: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逃逸能否算工伤?

答 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均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依法提供。所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需经调查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后才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