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医回到归属地,还能报销嘛

发布日期:2026-02-28 09:17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内 容:
我父亲于2025年5月份,在砀山县突发病情,于砀山人民医院就医,一共费用10812.13元,当时属于医保异地就医,农村医疗。回到归属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马楼村,还能进行大病二次报销嘛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大病二次报销”的问题,固镇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经医保系统查询,您父亲张雪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3日在砀山县人民医院就医,住院总费用10812.13元,符合政策范围内金额9060.08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401.55元,个人支付5410.58元,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为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系统“一站式”报销结算,无需申请二次报销。

2026年2月27日11时04分,固镇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您,您对回复结果表示已知晓。

如有疑问,请联系固镇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结算审核股,联系电话:0552-6012089,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