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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艳为市民答疑解惑

发布日期:2022-08-19 07:28    来源:固镇县人民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主持人:今天,走进我们直播间的上线单位是固镇县人民政府,来到我们节目的嘉宾是固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艳、固镇县医疗保障局局长田颖、固镇县医保中心副主任张广斗、固镇县征迁办副主任刘银华。

主持人:王县长您好!

王县长:主持人您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在《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中与大家交流介绍固镇县的医疗保障工作。

主持人: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命健康、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稳定紧密相关。据了解,近年来,固镇县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深化改革、提升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王县长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固镇县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王县长:好的。医疗保障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我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优化经办服务三个重点,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报销烦”等问题,群众医保政策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考核中我县连续3年位居前列。

一、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制度

近年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逐步建立起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53.17万人,参保率96.67%,职工参保3.8万人,参保人数连续三年增长,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待遇落实做到“应补尽补”。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待遇制度,对普通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分娩、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等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有规定和标准,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叠加机制,有效解决了参保群众就医的后顾之忧。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稳定在80%和70%以上,普通门诊、城乡居民“两病”门诊和普通慢性病政策内补偿比分别为50%和55%,门诊特殊病可报销费用参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从今年7月1日开始,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和15类口腔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保障待遇更加全面。

三是困难人员做到“应助尽助”。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底线。对特困、低保、监测人口落实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几年来,共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1650万元。分类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参保状态,做好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困难群体100%参保到位。对困难人员就医在大病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方面实行倾斜,梯次降低困难人员就医负担,目前困难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在82%左右。县医保、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今年以来,县医保部门对县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调整的困难人员1万余条信息及时在医保系统中予以身份标识,并定期向县乡村振兴、县民政和乡镇分别推送经各类报销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人员信息1750余例,做到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帮扶救助。几年来,在脱贫攻坚各级考核、暗访、督查中,未发生一例医保方面的问题。

二、严格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解决群众疾病后顾之忧的压舱石。我县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一以贯之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不敢骗”的氛围。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持续多维度开展以“一条例两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全面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在官微官网先后推送58期宣传内容,发放宣传折页6类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3次邀请市医保专家7人,对乡镇医保办和“两定”机构600余人次开展培训。

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强化“不敢骗”的效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做到现场稽查“全覆盖”,全面监管“无死角”。依托政府网站、发布通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打击欺诈骗保成果,揭露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构建“不能骗”的机制。2021年12月,我县制定下发《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先后成立了县医保委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医保基金运行、预决算和违规行为查处等事项。建立完善协议管理、稽查规范、智能监控、数据筛查、案件合议、联合执法、派驻督导员、社会监督、有奖举报、信息披露、信用监管等制度,逐步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三、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医疗保障是服务群众的民生部门,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县围绕解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推进智慧医保应用。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我县加快“智慧医保”建设,不断提升“互联网+医保”应用水平。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服务、一窗受理、一单结算”。今年4月份以来,先后完成了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刷脸支付应用,率先在全市实现高血压、糖尿病、透析等5个病种门诊慢特病的跨省结算,医保移动支付业务率先通过国家验收,医保结算从“持卡”、“扫码”时代步入“刷脸”时代。目前,参保群众医疗费用结算时间平均缩短30分钟以上。 

二是推行“511”服务。为有效解决医保服务中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我县在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推行“五个办一评议一建议”的“511”服务,持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五个办”即部分慢性病鉴定“零材料办”。通过医保系统筛查明确诊断为慢性病病种的,直接在系统予以标注并发放慢性病就诊证。目前,“零材料”办理慢性病证和“两病”建档5862人次;门诊带药“便民办”。对符合条件确需长期服药人员实施三个月“长处方”政策,已惠及3000余名患者;转诊备案“电话办”。积极推行网上备案、手机微信备案、电话备案等,实现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转诊备案“一次不用跑”;信息修改“网上办”。通过部门推送共享信息,网上变更困难人员身份标注信息18628例;通过公安部门信息核实,修改录入参保人错误信息6064条;政策咨询“随时办”。融热线服务、医保政策和经办业务咨询为一体,及时办理群众医保业务咨询,日均接听热线10人次。“一评议”即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实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应用,促进医保经办服务有序、有效、高质开展。“一建议”即在办事窗口开展参保群众医保工作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活动,及时了解群众医保需求和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我县的“511”便民惠民服务被新华社《高管信息》(安徽)推广。

三是延伸业务办理触角。建立县乡村三级医保服务网络,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服务和代办服务。下沉经办服务事项,打通医保服务 “最后一米”,将参保/恢复登记、停保、参保信息变更及维护、参保信息综合查询、出具参保凭证、备案、医疗救助业务等7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延伸医保经办服务触角,实现医保服务 “就近办”。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好”。近年来,共开展各类代办服务25678例,一站式结算20万余人次。

主持人:刚才王县长给我们介绍了固镇县医保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那么,对于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固镇县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呢?

王县长: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聚焦群众就医和医保需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打造“安全医保”。科学制定医保基金总额控费方案,按季度进行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实施基金风险预警。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化依法监管、日常监管、智能监管、自主监管、联合监管、社会监管和信用监管。严肃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不想骗、不敢骗、不能骗”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二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打造“协同医保”。稳妥推行DRG试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化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不断推动分级诊疗。精准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扎实推动药品耗材集采惠民政策落地,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完善国谈药品“双通道”机制,促进“三医联动”。

三是推进信息平台应用,打造“智慧医保”。发挥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医药医保全过程管理和监管,由“人治”向“机治”转变。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等业务应用,实现“无卡结算”。推进医保“掌上办”“网上办”和高频医保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让群众分享更多的智慧医保建设红利。                                                         

四是树立以民为本思想,打造“服务医保”。持续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医务人员自觉遵守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扩大口腔类治疗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落实口腔种植体集采降价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保改革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打造“联动医保”。建立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稳妥实施依申请救助,有效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做好城乡居民和职工参保工作。加强与卫健部门对接,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加强与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协作,推动建立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价值。

1、周女士:县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您咨询县医院门诊报销比例的问题,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得知您参加的为城镇职工医保。为更好地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在原先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保障的基础上,将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报销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其中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固镇县人民医院为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全年封顶线为 2000元。如您还有疑问,请与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2-6090105)。

2、王女士:患有多种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您咨询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问题,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得知您参加的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城乡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常见慢性病待遇,年度起付线30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55%。单一病种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患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按选定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如您还有疑问,请与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2-6090105)。

3、李女士:牙科诊疗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复:您咨询的牙科诊疗优惠政策问题,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详细告知您相关政策,现做如下答复:一是从7月1日起,将15个常见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规定最高限价。这些服务项目既包括治疗口腔黏膜病变、口腔肿物溃疡等牙疾方面,也包括洗牙、牙局部用氟等生活化服务。二是市医保局开展了种植牙试点集采工作,我县县、中两院参与。有9个种植牙品牌中标,整体采购价区间在950-1800元一颗之间,平均降幅达 84.17%。三是明确规定了种植牙医疗服务费。按医院等级,一、二、三级医院的定价标准分别不高于每颗1800、2000、2200元。如您还有疑问,请与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2-6090105)。

4、朱先生:王庄隔字沟和大洪沟有清淤计划吗?

答复:您反映的王庄隔子沟和大洪沟清淤问题,王庄镇已与您取得联系,做好解释说明。经查,王庄镇隔子沟于2011年清淤,大洪沟于2012年进行清淤,目前暂无这两条大沟清淤计划。若您还有疑问,请与王庄镇联系(联系电话:0552-6666005)。 

5、张先生:疫情导致企业效益不好,社保有优惠政策吗?

答复:您反映的疫情导致企业效益不好,社保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县人社局已经安排专人和您沟通解释,按照当前社保参保政策,为解决疫情期间的企业参保问题,社保缓缴参保政策如下:1.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企业:一是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22个困难行业所属经营困难企业。二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困难中小微企业执行。2.缓缴期限:上述企业可自愿申请选择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中一项或多项社会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22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5个困难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底。困难中小微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若您还有疑问,请与县人社局征缴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2-2126001)。

6、张先生:向残联申请更换轮椅,残联开始同意,后又不给更换了。

答复:您反映的向残联申请更换轮椅问题,县残联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已安排负责辅具适配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经向新马桥镇残联了解情况,您是代您妻子申请的轮椅。2021年县残联已为您妻子免费适配1辆轮椅。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的通知》(残联〔2010〕50号)规定,轮椅使用年限为3年。现您妻子的轮椅未满3年且正在使用,因此不符合免费适配轮椅的条件。如果后期轮椅确实不能使用再申请更换。若您还有疑问,请与县残联陈惠颖联系(联系电话:0552-6025750)。

7、陈先生:在合肥看病,当时没带医保卡,回到固镇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复:您咨询的在合肥看病回到固镇报销需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详细告知您相关手续,现做如下答复:在蚌埠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拿回来报销需提供以下手续:(1)住院发票;(2)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4)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另需提供全套病案复印资料(以上均需加盖医院有效公章);(5)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号。交给您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即可。注意:对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是不予支付的。如您还有疑问,请与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2-6090105)。

8、孟先生:固镇杨庙乡人,今年5月份满80周岁,怎么领取高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复:您反映高龄补贴领取问题,杨庙镇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做好解释说明。高龄补贴领取,需本人先向所在村居申请高龄补贴,准备个人2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家粮补账号复印件一份,填写高龄补贴申请表,由村居上报民政办。高龄补贴标准:一般户每月30元,低保户、五保每月60元。高龄补贴资金直接打到户家提供的粮补账号中。若您还有疑问,请与杨庙镇民政办张亚男联系(联系电话:0552-658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