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第二中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规定,编制《固镇县第二中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招生规定,学籍管理,收费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主要包括: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学校简介信息;单位领导及分工情况;学校内设部门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文件
主要包括:固镇县第二中学制定的非涉密文件。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固镇县第二中学每周计划和工作落实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四)其他
固镇县第二中学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发布 机构 |
发布日期 |
成文日期 |
文号 |
有 效 性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 |
名称 |
来 源 |
浏 览 量 |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2.信息分类: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发布日期:信息公开发布的时间。
5.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6.文号: 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有效性:信息是否有效。
8.生效时间:信息生效的时间。
9.废止时间: 信息废止的时间。
10.关键词:反映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11.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12.来源: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13.浏览量: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二)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在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guzhen.gov.cn//zfxxgk/public/column/26221?type=4&action=list&nav=3&title=)和当面受理点公开(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2-6028998),同时根据信息特点本单位还将通过采用qq、微信、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固镇县第二中学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本单位在公开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办公地址:固镇县谷阳镇胜利北路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2-6028998;电子邮件:gzez6252@163.com(只用于通信联系、咨询服务,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邮政编码:2337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事业单位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单位名称。
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固镇县第二中学信息公开指南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可从固镇县第二中学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固镇县谷阳镇胜利北路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邮政编码:2337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事业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答复时限。
事业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事业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事业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本单位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二中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固镇县第二中学办公室。
办公地址:固镇县谷阳镇胜利北路。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2-6028998。
互联网联系方式:gzez6252@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邮政编码:2337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