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固镇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告
根据《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固镇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固镇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字〔2025〕3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将企业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奖补方向
以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为建设主体,优化秸秆农业利用方式,大力发展秸秆五料化利用,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补贴。
各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已奖补的环节,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二、奖补方式
项目奖补资金规模16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加工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项目内容
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推动秸秆加工利用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原则上向大中型企业倾斜。
要求:(1)申报主体必须具备秸秆加工厂房(具备正规土地手续)或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年利用秸秆在1000吨以上)。(2)项目为2024年以来新建或改扩建的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项目需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
四、补助标准
奖补金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终投资额以审计确定结果为准),每个主体不超过2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补助金额。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按照要求填报《固镇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村、乡镇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附件3)一起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2-6058030
附件:1、关于印发固镇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2、固镇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表
3、申报材料
4、材料真实性承诺
附表2:
固镇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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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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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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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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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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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年 利用秸秆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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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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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申报材料
1、企业简介、项目实施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已有及拟采购加工厂房、设备清单、图片;
4、生产加工工艺说明;
5、三项承诺,包含资料真实性承诺(见附件4);项目工期、项目金额承诺;不改变项目用途承诺及有关资料(盖章);
6、企业信用报告;
7、未列为异常经营名录证明;
8、利用秸秆证明及现场图片;
9、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明细;
已有或新建厂房(钢构大棚)距离居民区50米以上,须配备高压洒水车辆或消防栓、监控、防护隔离设施,建设内容还可包括:秸秆加压打包、装卸码垛等机械设备,供电、给排水、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设备,最终投资额以审计确定结果为准。
附件4:
材料真实性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情况,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项目申请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意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财政如数退还资金;
3.配合市、县农业农村局和市、县财政局工作,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按要求提供本单位相关信息和资料。
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