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固镇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遴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6 16:44   作者:农业农村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与转化应用,强化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及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县级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辖区内,具有较强示范展示能力的国有农场(所)、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在县域内注册登记满2年及以上,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法人及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

2.固定场所达标。拥有固定的示范经营场所,种植示范场所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养殖示范场地设计科学规范﹑交通便利,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备自主产权(租赁经营的不少于3年期限的土地(场地)流转合同),场所面积、布局符合产业示范要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长期稳定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3.规模要求明确。种植类示范场所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养殖类示范场所养殖规模不少于100头(只﹑箱),联农带农作用发挥成效明显,能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相关产业。

4.科技示范突出。科技意识强,种养水平先进,主推品种明确﹑品质优良,主推技术成熟稳定,能达到示范推广级别,符合国家及地方农业产业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能够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集成应用,示范效果显著,可复制、可推广,优先推广2026年发布的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及绿色模式。

5.管理规范有序: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规范,建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技术档案和示范台账,示范数据准确、记录及时真实、档案整理规范,实现生产、示范全过程可追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动配合项目实施单位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6.示范带动有力:愿意承担农技推广示范任务,积极开展技术观摩、培训指导等活动。

7.自愿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按照遴选要求开展示范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示范任务。

三、职责与权利

1.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组织形成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团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展示活动;示范点年度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内容不低于4项(须至少包含12026年发布的县级农业主推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培训观摩等有关工作计划;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培训、观摩活动不少于4次(须收集整理观摩和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照片、文字介绍等档案资料);撰写活动总结;完成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2.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每个示范点一定的试验示范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相关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示范展示、培训观摩活动等补助。

四、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土地流转协议、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在公告期内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2.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局党委会研究。

3.结果公示。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将拟确定的试验展示场所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试验展示场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五、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固镇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申报表》;

2.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基地产权或流转证明、规模证明、设施设备清单;

4.技术人员资质、过往示范推广业绩等佐证材料;

5.其他(如有)。

六、有关要求

有意申报的示范主体,请于20266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康,联系电话:0552-6058039

邮箱wszhaoyue@163.com

地址:固镇县投资大厦8楼农技推广中心

  

附件:固镇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申报表.docx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20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