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刘集镇乡村振兴专干的通知
为推进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实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招聘一批乡村振兴专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8名乡村振兴专干。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镇户籍居民或常住本镇居民优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热爱基层工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适当放宽2-3岁;
3、能熟练操作电脑;
4、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3、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不符合其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人员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参照现有乡村振兴专干工资待遇执行,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优先培养。
五、基本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止(国庆期间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在刘集镇组织部。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张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
镇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机试和笔试。测试时间定于2022年10月12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对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的熟练程度及基本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三)考察。由镇组织部门牵头,镇纪委、派出所参与,对通过机试和笔试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向镇党委反馈考察情况。
(四)面试。机试和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考察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考试总成绩按照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咨询电话:0552-6801663/6801005
附:《刘集镇乡村振兴专干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刘集镇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