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固办〔2021〕38号

发布时间:2021-08-30 15:58来源: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固办〔2021〕38号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固各单位:

《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5

 

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研究部署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级监督长工作落实情况及其他交办的事项,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

吴永彬  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

沈明举  县委副书记

朱道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郭曹之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

王传康  县法院院长

张家敏  县检察院检察长

张方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蔡腊梅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大保  县教体局局长

刘祥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盛天铭  县公安局政委

强亚珍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倪晓彬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敬志  县水利局局长

戴素芳  县商务局局长

王中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宋洪涛  县应急局局长

崔广霖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安清  县重点工程中心主任

张朝鲁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公民  城关镇党委书记

   刘集镇党委书记

   王庄镇党委书记

刘国强  新马桥镇党委书记

   连城镇党委书记

魏奇袭  濠城镇党委书记

王贡献  石湖乡党委书记

苏永松  仲兴乡党委书记

   任桥镇党委书记

   湖沟镇党委书记

杨心民  杨庙乡党委书记

左金培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天鹏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办公,张朝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义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

(二)会商制度。结合职责分工,各部门、乡镇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复杂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可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召集人、副召集人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进行会商,解决相关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统筹解决综合性较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通报制度。试点工作期间,各单位先进做法和经验、调研和检查督办结果、联席会议决议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和较大以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联席会办公室以通报的方式向全县通报。

(四)考评制度。生态环境监督长制工作纳入对乡、村和部门责任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监督长工作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在干部年度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生态环境保护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要生态环境保护分管负责人,有专人负责,部门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区域间、成员单位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

(三)加强跟踪督促,落实责任。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2021825印发

联席会议 固办〔2021〕38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