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沟镇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1.回应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回应责任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回应关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镇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2.回应方式和工作机制。回应方式分为主动回应和被动回应。主动回应是对可能引发舆情的事项,主动解读或发布权威明确的引导信息。被动回应是针对舆情进行有目的的回应。工作机制上,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共享机制,有机构或专人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3.回应内容要求。对舆情反映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4.回应关切信息发布。所有网宣办通知需要回应的事项,回应关切信息均要在市政府和本单位公开网回应关切栏目公开。所有涉及在本单位职能的舆情回应均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发布。本单位收集的舆情和需要主动回应的事项,选择有代表性、质量高的主动回应关切信息在市政府公开网栏目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年度发布2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