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沟镇202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为原则,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常态化管控,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支持秸秆产业发展,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肥料化、能源化五化利用,为全镇乡村全面振兴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全镇秸秆禁烧国家、省、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力争2026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力管控秸秆焚烧
1.前期准备阶段(午季5月25日前,秋季9月20日前)
(1)加强宣传营造禁烧氛围。各村(居)要召开宣传动员大会,通过发放明白纸、制作标语条幅、播放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及政策要求,镇域主要进出口要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横幅,镇、村、组干部要走村入户,逐户宣传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签订秸秆禁烧协议和承诺书。提前摸排农户、种植主体、合作社秸秆处置需求,签订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协议,严格落实“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全面做好“五边一上”(沟边、河边、路边、田边、林边、坟上)清理,从源头消除焚烧隐患。对秸秆不能离田的农户,由村(居)提前统计,统筹协调,与农机协会、经纪人等服务组织签订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协议,确保每个地块秸秆都有着落。
(3)组建秸秆禁烧应急处置队伍。镇政府和各村(居)要组织相应的禁烧应急处置队伍,根据实际,配备洒水车、旋耕机2、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发现火情时要做到发现及时、联络畅通、集结迅速、处置有效。在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同时,也要抓好荒草、垃圾等田间地头废弃物禁烧管控。
(4)合理规划秸秆堆放场。各村(居)除了要利用好已有的收储中心外,还要合理设置秸秆临时堆放场,堆放场要远离生活区,充分利用农村低效地块、空闲地块,与公共设施保持安全防护距离,远离高压线100m以上,远离生活区50m以上。
(5)发挥“蓝天卫士”科技监控作用。镇政府要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科技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及时通报。
(6)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村(居)要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村级任务清单》,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坚持“一村一挂图”,明确每个地块有专人负责,确保块块有人看,不留一处死角。
(7)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农机保障,做好农作物收、种及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调度服务工作。
2.机动巡查包保阶段(午季5月25日-5月31日,秋季9月20日-9月30日)
镇班子成员要到所联系片的村(居)检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各包村相关人员要做好与包保村(居)的对接和提前准备工作,协助包保村(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镇督查巡查组适时对包保人员对接情况以及村(居)落实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督查巡查。
3.全面驻村包保阶段(午季6月1日-6月30日,秋季10月1日-10月31日)
(1)开展全面督查巡查。各包保人员要落实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要深入田间地头,坚守岗位,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镇督查巡查组要实行全天候督查,发现焚烧秸秆或处置秸秆不规范等现象,要督促村(居)快速处置,同时定位取证。镇纪委纪律监督组要强化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发现失职、渎职、履职不到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2)严格管控镇域外秸秆焚烧对我镇的影响。加强我镇与周边乡镇毗邻区域的管控力度,要设立防火隔离带,严防外火侵入。要加大中午、傍晚、夜间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一旦发生可能影响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3)加大焚烧秸秆查处力度。对焚烧秸秆的,所在村居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并配合镇督查巡查组和派出所及时固定证据,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查处到位,对妨碍公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落实秸秆收储运网络建设、秸秆清运、秸秆堆场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秸秆收储站点人员值守及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4.收尾阶段(午季7月1日-7月20日,秋季11月1日-11月20日)
按照收割一片、清理一片、验收一片要求,全面清理田间地头、路边沟边残留秸秆;各村居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五边一上”(沟边、河边、路边、田边、林边、坟上)的秸秆进行清理,严格落实“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全镇将逐村、逐地块验收,形成闭环管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二)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精准作业,确保消除焚烧隐患。根据实际,选择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任务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鼓励整村整片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对秸秆打捆离田作业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于秸秆还田地块,秸秆粉(切)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各村(居)要严格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及周边区域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2.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
加强对已建成“11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运行监管,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网络,鼓励秸秆深加工及高值化利用,做到秸秆收得下、运得出、能利用。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属地管理,要巩固建设成果,稳定覆盖区域,防止收储中心与区域脱节造成闲置或挪作他用。
3.发挥优势,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
充分发挥全镇秸秆资源丰富,养殖基础相对较好的优势,做大做强畜牧养殖业和饲料加工业,大力推广玉米秸秆青贮、小麦秸秆揉丝、秸秆发酵饲料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的作用。
4.奖补政策
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按照省、市、县奖补政策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落实“镇班子成员包片,镇工作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秸秆禁烧防控网络体系。各村(居)要切实压实人员包村、包组、包户、包地块、包堆场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包保体系。根据村居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旋耕机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突发事件及时高效处置,监管网格要细化到组,每个网格至少要设立1个值守点,值守点和值守人员要有明显标志。对驻镇农(林)场和土地流转的地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居)加强对承包者的管理。村(居)可以通过签订《土地流转补充协议》《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管协议》、联合开展禁烧防控、协同处置在田秸秆等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各村(居)要明确承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好奖补项目审核、秸秆台账建立等工作。
(二)规范费用兑现,落实资金保障。
驻村期间的伙食补助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97号)和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9号)文件精神,按《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阶段性重点工作”标准核报。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扣回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于恶意骗补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1.因发生秸秆、枯草等焚烧火点,造成我镇被相关部门通报或约谈,或被认定为火点的,对支部书记和直接包保责任人除扣发相关费用外,进行党政纪处理,相关村(居)当季度环保考核按零分计算.2.因发生秸秆、枯草等首次焚烧火点,根据情节酌情扣除当季度环保考核分数;3.出现火点时,派出所人员要依法打击。4.各村居出现异常情况10分钟内又没有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加倍处罚。若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党政纪处理。5.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6.其他情况另行规定,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中共湖沟镇委员会
湖沟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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