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庙镇202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17:09 来源: 固镇县杨庙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根据《蚌埠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蚌环委〔2023〕7号)、《固镇县202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推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协同推进。强化精准管控,突出抓好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实现全年全域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午季5月25日前,秋季9月20日前)

1.宣传动员全覆盖:运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微信群、入户告知书、田间标语、大喇叭等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禁烧政策与法律法规,及时公开秸秆处置路径与扶持措施,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浓厚氛围,鼓励群众通过热线举报违规焚烧与履职不力问题。

2.秸秆离田统筹。提前摸排农户、种植主体、合作社秸秆处置需求,签订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协议,严格落实“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全面做好“五边一上”(沟边、河边、路边、田边、林边、坟上)清理,从源头消除焚烧隐患。

3.应急队伍建设。镇级组建2支应急处置队,村级组件1支应急小分队,配齐洒水车、灭火器、旋耕机、铁扫帚、铁锹等装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4.秸秆堆场规范。合理设置秸秆临时堆放场,远离居民区50m以上、高压线100m以上,远离公共设施等,落实专人值守、防火、防汛措施,每个标准化收储中心明确专人包保。

(二)集中攻坚阶段。(午季5月25日-6月30日,秋季9月20日-10月31日)

1.跟机作业管控到位。实行农机作业专人跟机监管,每台收割机配备监管人员,全程监督农机加装防火罩、配备灭火器材,严格把控小麦留茬10厘米以下,规范秸秆粉碎作业,杜绝高茬收割、秸秆抛洒堆积问题,从源头管控焚烧隐患。

2.秸秆分类处置到位。统筹推进打捆离田作业,联动秸秆经纪人加快田间秸秆清运、集中收储;规范设置秸秆临时堆放点,禁止秸秆堆放在“五边一上”(沟边、河边、路边、田边、林边、坟边),做到应收尽收、随收随清。

3.全天候巡查管控到位。实行白+黑、晴+雨、节假日不休巡查,加密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巡查频次。针对去年易发生火点的村(居)区域,加强防控力量及巡查频次。同时结合蓝天卫士、无人机,实行全天候、无死角巡防,严防偷烧、暗烧行为。

4.应急处置准备到位。村(居)应急扑火队伍配齐配全洒水车、灭火器、扫把、铁锹等应急物资,实行24小时待命;如遇火情快速处置,发现火点后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处置完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上报情况,确保闭环处置。

5.边界协同管理到位。加强与周边县、镇毗邻区域的禁烧管控,规范设置防火隔离带,互通信息、联合巡查、协同处置,严防外火侵入。

6.违规打击处罚到位。对焚烧秸秆者,要及时固定证据,杨庙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处罚、打击到位。公开曝光典型违规案例,对恶意焚烧、阻挠禁烧工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7.督促夏种推进到位。同步做好禁烧与夏种衔接工作,在管控秸秆的同时,积极指导农户抢抓农时,协调农资、农机保障,督促农户及时整地、适时播种,做到禁烧、夏种两手抓,不误农时、保障生产。

8.工作数据统计到位。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数据统计,精准上报农机作业数量、秸秆还田/离田面积、巡查频次、火情处置、处罚案例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数据真实、上报及时、台账清晰,全程留痕可追溯。

9.全程督查督导到位。镇督查组全天候督查,对跟机监管、巡查值守、秸秆处置、应急备战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实时排查工作漏洞、整改突出问题,通报督查情况,倒逼各项管控措施落地。

(三)巩固收尾阶段。(午季7月1日-7月20日,秋季11月1日-11月20日)

各村(居)组织人员对“五边一上”的秸秆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秸秆对水体的污染和焚烧隐患。包保工作组协助村(居)做好秸秆清理及验收工作,并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的予以确认;清理不彻底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1.要精准作业方式。要根据实际,选择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任务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鼓励整村整片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对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于秸秆还田地块,秸秆粉(切)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

2.要健全收储运体系。以自然村为单位,因地制宜设立秸秆临时堆场,解决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瓶颈问题。巩固提升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运行质效,培育专业化收储运主体,形成企业主导、合作社参与、农户联动、市场化运作的收储运网络,确保秸秆“收得下、运得出、用得上”;推进“五化”高效利用,重点扩大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利用规模,推广基料化、原料化、肥料化高值利用模式;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深翻还田等绿色耕作技术,从源头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风险,持续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3.要及时应对天气变化。根据县气象局精准预报、及时发布天气信息情况,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服务组织清运离田,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禁烧期间成立以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村(居)书记、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落实“镇班子成员包片,镇工作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秸秆禁烧防控网络体系。各村(居)要切实压实人员包村、包组、包户、包地块、包堆场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包保体系。村(居)每个禁烧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

(二)规范费用报销,落实资金保障。

驻村期间的伙食补助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97号)和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9号)文件精神,按《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阶段性重点工作”标准核发(驻村期间,镇村人员参照县直有关部门发放标准执行),镇村工作组人员在禁烧期间因事请假的,按实际在岗天数计算。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以最严的纪律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经查实的火点,按照《蚌埠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蚌环委〔2023〕7号),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焚烧秸秆、枯草等的,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或条例,对其进行责令改正、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发生秸秆、枯草等焚烧火点,造成我镇被相关部门通报或约谈,并影响我镇目标考核的,由镇主要领导约谈该村居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依规给予相关处理处分;因发生秸秆、枯草等焚烧火点,造成我镇被相关部门通报或约谈,但不影响我镇目标考核的,视情节依规给予相关处理处分;其他情况另行规定。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村居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部门:杨庙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杨庙镇政府环境保护分管领导  刘思源

联系电话:0552-65861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