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机构设置、职责调整等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1-04 15:25 来源: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

《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机构编制调整的请示》(固交党(202116)收悉,经研究同意,现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机构设置、职责调整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整合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承担的道路运政,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承担的公路路政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省道101固镇超限超载检测站承担的治理超限运输及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组建固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主要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撤销下划我县管理的省道101固镇超限超载检测站,相关职责及人员基数、人员整建制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供给渠道维持不变,人员只减不增,直至全部消化。

三、固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1(从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调剂4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并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核定人员基数35(从省道101固镇超限超载检测站划转)。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装备技术股)、处罚中心、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运政一中队、运政二中队、路政中队、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渔船检验监督中队、治超中队,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

四、将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更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牌子,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原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室、财务室、工程养护室,安全监督室。

五、将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更名为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定事业编制29(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剩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9),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随人员消化逐步收回,直至15: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室(财务室)、客货运室、公共交通室、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培训室、安全监督室。

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 201863)“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交通运输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关于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改革中机构设置、职责调整的批复》( 蚌编办202022)“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及人员基数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进一步规范完善”要求,改革中人员身份及编制性质保持不变,人员划转工作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委编办、县财政局配合组织实施,结果报县委编委备案。

七、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八、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涉及科级机构调整报市委编委审批,批复前,固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固镇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股级运行,最终以市委编委批复为准。

 

 

 

 

                     中共固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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