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5 08:49 来源: 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为确保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平稳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 、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要求详见报考院校招生章程。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公布。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符合多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5月初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报名系统中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姓名、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  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 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按照普通本科提前批次相关要求执行。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专项计划实施工作。

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政策举措。通过专项计划的实施,增加脱贫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增强农村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脱贫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励学生毕业后回脱贫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加大监管力度 。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真正使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受益。

2.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指派专人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复审和志愿信息采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健全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信息真实可信, 确保志愿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为考生资格复审的第一责任人,复审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谁审核,谁负责。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针对往年资格复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梳理报名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杜绝出现类似的问题。

3.加强信息公开,确保组织实施公平公正。

各相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和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加大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 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 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进行多级公示,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4.严格监督管理,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在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 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伪造、变 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优化考生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专项计划政策宣传和考生服务工作,通过培训、信息推送、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板报等多渠道多形式深入解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大力开展网络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农村地区和中学开展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咨询电话:0551-63612600;

举报电话:0551-63619961;

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附件:1.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2.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4月4日

 

 

 

 

 

 

 

 

 

 

 

 6 


 

 

附件 1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硕山县

卓南县

霍郎县

金寨县

利辛县

临泉县

灵璧县

潜山市

石台县

寿   

舒城县

   

太湖县

望江县

   

宿松县

颖东区

颖上县

裕安区

岳西县

 


 

 

附件 2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

定远县

凤阳县

阜南县

怀远县

霍邱县

界首市

金安区

金寨县

利辛县

临泉县

灵璧县

蒙城县

潜山市

谯城区

石台县

寿   

舒城县

   

濉溪县

太和县

太湖县

望江县

涡阳县

五河县

   

宿松县

颍东区

颍泉区

颍上县

颍州区

埇桥区

裕安区

岳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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