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审计局:应加强履约保证金制度的落实

发布时间:2024-04-16 10:16 来源: 固镇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的担保,是为防止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进而对建设单位进行的弥补。履约担保作为合同一个重要元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招标文件中就有对履约担保的数额、形式以及退还形式等作出具体要求,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也有就履约担保进行的约定。

审计发现,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担保但建设单位仍签订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建设单位对履约担保全然不知,对中标单位违约缺乏有效制约,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造成此类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设单位缺乏法律知识,对相关事宜重视不够;二是建设单位把关监督力度不足,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就不对具体实施过程加以关注,过度依赖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单位;三是建设单位缺乏工程专业人员,对工程建设程序不了解。

审计建议:一是主管部门应监督建设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把关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在确认中标单位足额提交履约担保后方可签订合同;三是建设单位应借助中介的力量,咨询中介等专业人员,对具体实施项目具体分析,做到有的放矢,让履约担保不再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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