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减税降费】纳税人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4-12-06 09:39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解答: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住房贷款如已提前还清,不能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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