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乡村振兴】“防贫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
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自主自愿参保。每年根据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定期动态调整。
(二)保险期限。
自农户参保之日起,有效保险期限一年。
(三)保险险种。
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以上3项为必选项目)+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其中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与各地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
(四)保障标准。
“防贫保”综合保险保障内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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