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皖价商〔2015〕66号文;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文的规定对固镇县内取用地下水、地表水企业征收水资源费。2024年7-11月征收18家企业水资源费总计1188442.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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