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减税降费】纳税人进行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解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就其能准确归集核算的研发费用,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7月份、10月份和汇算清缴三个时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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