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回应】个人转让离婚析产取得的住房,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满2年?

发布时间:2025-06-03 16:22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解答: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