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镇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固镇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5年5月30日
固镇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常态化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决策部署,深刻认识防非打非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构建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衔接、左右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网络。通过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综合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分工负责机制
1.管合法更要管非法。金融管理部门既要监管持牌金融机构和合法金融业务活动,更要严厉打击本行业领域相关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特许金融业务的行为。
2.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行业主管部门要着力强化职能优势,加强本行业领域管理,及时规范相关商事行为,防止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
3.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整合各方力量,重点组织开展风险排查预警及善后处置等工作,确保防非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推动各项工作专业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广泛开展源头治理
4.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持续打造“防非宣传月”品牌活动。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各金融机构等单位,每年至少拍摄1次防非宣传短视频,推出更多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作品。结合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举办的“送戏下乡”等文艺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公益演出。通过县融媒体公众号宣传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案例、风险提示和经验做法。引导县内金融机构,利用门头LED、大屏幕等电子产品,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
5.营造全社会宣传氛围。中心城区内各小区应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电梯张贴宣传画册等途径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有条件的小区还可设置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专栏。各村(居)至少要设置1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专栏,各村民小组至少应书写1条永久性宣传标语。推广“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乡镇”建设等经验做法,织密织牢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护网。
6.严控市场准入关口。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一般工商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不能“无照驾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动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形成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涉金融经营主体准入管理要求,未经依法批准,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办理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涉金融属性字样的经营主体新设、变更登记业务(不含去除金融属性字样的变更登记)。对存量包含涉金融相关字样的经营主体,县地方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协同配合,共同督促企业限期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或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对认定长期停业未经营、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公司法》吊销营业执照。
7.有效延伸工作触角。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非法金融活动模式形态,梳理可能涉及金融活动字样清单(附件1),并动态更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线索反馈机制,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及时反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各乡镇将相关经营主体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三)强化排查监测预警
8.发挥网格监测作用。组建“乡镇—村(居)—网格”三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组织体系。各乡镇依托现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格及平台,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内容有效融入其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预警及时的风险防控格局。县城社区要根据区域楼宇分布特色,将辖区内大型楼宇组建为专属网格。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统筹好本辖区涉嫌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工作。一要全面组织动员,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群体的力量;二要强化业务指导,提高网格员识别、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的能力;三要开展全流程核查,指导各级网格员开展本专属网格内机构日常风险排查工作,定期开展走访巡查,及时上报风险隐患,配合公安部门完成涉险单位、人员的落地核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巡查、走访等形式,对辖区进行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了解网格内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解决。对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报告。排查结果要形成《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排查统计表》(附件2),实施风险“台账式”管理,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9.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加大《固镇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宣传力度,各乡镇要指导村(居)通过张贴明白纸、大喇叭广播等方式,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在政府网站公示防范非法集资专项热线电话,拓宽受理渠道,广泛收集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及时兑现举报人线索举报奖励,做到应奖尽奖,应奖快奖。
10.强化金融机构前哨作用。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资金异动监测。完善涉非风险监测预警技术模型和激励机制,充分运用银行机构资金监测模型加强非法金融活动资金异动监测,加固防范涉非风险传染的“防火墙”。
11.常态推进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加强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控股金融机构的企业或私募基金等登记备案主体、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以及县内开展金融业务经营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具备规范条件的,提醒其及时提交有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对不具备规范条件的,根据金融业务属性,依法开展清理整顿。
12.加强风险线索核查。县防非牵头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组织核查力量,对县公安部门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交办线索、非法金融活动资金监测异动线索、群众举报反映线索和扫楼清街发现线索进行全面深入核查。
13.落实风险预警提示。对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提示的风险隐患、非法集资线索核查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开提醒提示。
(四)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14.压实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责任。在全省统一组织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典当行年审和融资担保机构、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年度现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基础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每两年对存量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督促有问题的机构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发现地方金融组织涉嫌行政违法的,报有权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失联”“空壳”以及严重违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做好清退工作。
15.全面规范整顿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活动。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涉农资金互助行为排查、监测、预警、处置。严厉打击以农民资金合作为幌子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吸储或变相吸储,不得对外投资、放贷。严格规范供销社系统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稳妥有序实现存量业务清零退出。
16.紧盯典型非法金融活动。持续跟踪分析非法金融活动演变趋势,结合县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如,以寄卖为名违规从事典当业务,以配资为名违规从事证券活动,以保险为名违规从事车辆“安全统筹”,以处理不良记录为名违规从事征信业务,以高额回报为名违规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等。
(五)持续高压严打态势
17.坚决震慑非法金融活动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充分掌握问题线索,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会商研判定性,明确责任归属,分级分类化解处置。规范有序开展行政处置,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责令监督清退、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行政处置力度,查办一批行政案件。坚持“行刑衔接、行刑并举”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双向衔接机制,在调查认定、案件查处、刑事打击、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严厉打击涉刑非法金融活动,阻止涉非风险蔓延。
18.持续推进陈案攻坚化解。强化对存量案件处置的指导协调,推进存量风险有效化解。继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存案处置专项攻坚行动,逐案梳理处置进度、难点堵点等情况,对5年以上及亿元以上重点案件,采取县级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举措,“一案一策”“精准拆弹”逐一化解,依法加快处置进程。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处置情况统计表》(附件3),实施“台账式”管理,明确分门别类处置思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推进风险分类处置、精准打击、宣传维稳等各项工作。坚持全县上下“一盘棋”,强化协同配合,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齐抓共管工作效能。
(二)深化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作用,组织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进广场、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进单位活动,加强投融资中介机构、养老、房地产、网络借贷平台等风险隐患聚集领域宣传;将《固镇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三)严肃考评问责
将各乡镇、各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落实情况纳入金融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及平安建设考评。对未按照规定履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及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各部门按时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每月25号前定期报送《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排查统计表》(附件2)、《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处置情况统计表》(附件3)至县财政局邮箱(gzxjrb0101@163.com)。如遇重大风险、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第一时间报告。
联系人:王香林、方玉华 联系电话:0552-6020032
附件:1.可能涉及金融活动字样清单
2.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排查统计表
3.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处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可能涉及金融活动字样清单
投资、入股、售后包租、售后回租、约定回购、份额销售、票据、讨债、解债、投融资、加盟、积分、返利、消费返利、返本销售、众筹、寄卖、寄售、寄存代售、拍卖、信用、互助、车辆统筹、安全统筹、车险理赔、保险联盟、元宇宙、NFT、区块链、云养殖、认养、云养经济、现货托管、现货返租、养老服务、养老项目、老年产品等。
备注:一般工商企业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上述字样时,需重点监管,防止正常商事活动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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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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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排查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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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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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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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主体名称 |
所属行业领域 |
集资方式 |
线索来源 |
发现时间 |
涉及地区 |
涉及金额 |
涉及人数 |
是否涉及互联网 |
是否属于 |
拟采取/已采取处置路径(行政/刑事) |
立案时间 |
立案罪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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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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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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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为月报表,统计全县涉嫌新发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线索及处置情况,由各乡镇、各单位负责摸排上报,县财政局负责梳理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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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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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处置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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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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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调查认定 |
移送公安(必填) |
处罚 |
已清退资金金额(选填)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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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主体名称(必填) |
行业领域(必填) |
风险情况描述(必填) |
负责处置的行政机关(必填) |
涉及地区 |
集资渠道(选填) |
集资金额(万元)(选填) |
未清退金额(万元)(选填) |
参与集资人数(人)(选填) |
未清退人数(人)(选填) |
立案时间(必填) |
行政认定(选填) |
作出处罚时间(选填) |
处罚类型(请直接在表格下拉框中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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