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为保证我县2021年项目实施及时准确以及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量
2020年我县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96.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5万元、省级资金817.8万元、市级资金1154万元、县级资金2599.5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按照扶贫资金安排的相关规定,2021年投入各级扶贫资金不减的要求,预计2021年我县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61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5万元、省级资金818万元、市级资金1154万元、县级资金2600万元)。
二、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我县2021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已于近期完成,根据我县项目库调整情况以及2021年实施项目中产业类项目资金占比不得低于50%的要求,针对项目库中项目,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现制定如下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具体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见附件):
1.计划下达农业农村局600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奖补;
2.计划下达教体局15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发放等教育扶贫工作;
3.计划下达人社局1000万元,用于公益岗位补助发放等;
4.计划下达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200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5.计划下达各乡镇4247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项目。
三、工作要求
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一是精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所有项目的实施必须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是抓紧时间落实项目,做到项目计划到户、资金使用到户,确保年底前项目完工见效。各单位和各乡镇在实施2021年度扶贫项目时,如遇到实施计划有变动,应及时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及时作出调整。
三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工作。要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在镇、村两级进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并留存影像及时上报县扶贫局。
四是由财政局牵头,纪委、扶贫局和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随时追查,必要时追究责任。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一定要按照“六个”精准实施脱贫工作,杜绝滞留、侵占、挪用、冒领、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
固镇县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
2020年11月22日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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