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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有效推进案件办理

发布日期:2023-02-08 10:54   作者:城市管理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城市管理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近期,固镇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固镇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府检联动”机制,有效推进了3起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

2022年6月,固镇县城市管理局立案查处了3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存储燃气的案件,依法对3名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3名当事人分别作出了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多次上门督促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3名当事人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履行的,应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城管局主动联系县人民检察院共同推进案件的执行,同时请县检察院对案件的办理进行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安排专人专班与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接,在认真审核、分析案情、充分了解当事人情况的基础上,两部门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同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承担的后果,通过多次沟通协调,3名当事人最终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此次“府检联动”,有效解决了行政处罚案件在履行处罚决定中遇到的问题,为以后的案件办理提供了一个有效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与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落实“府检联动”、“府院联动”机制,深化“依法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