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需知
写信需知
您在此发送的邮件将直接发送给固镇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发信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不得发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二、不得发送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
三、不得发送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四、同一事项不得在“领导信箱”和“政府部门”中重复发送;
五、对已回复留言,在一个月内就同一事项再次发送,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请勿发送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七、领导信箱非论坛性质,只用于固镇县领导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之间的交流;
八、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来信将予以删除不予回复;
九、发信者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不得发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二、不得发送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
三、不得发送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四、同一事项不得在“领导信箱”和“政府部门”中重复发送;
五、对已回复留言,在一个月内就同一事项再次发送,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请勿发送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七、领导信箱非论坛性质,只用于固镇县领导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之间的交流;
八、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来信将予以删除不予回复;
九、发信者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如在本栏发信,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2024年5月24日